《通用规范汉字表》

《通用规范汉字表》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组织研制的汉字使用规范,于2013年6月5日正式颁布。

共收字8105个,一级字表为常用字集,收字3500个,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基本用字需要。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使用度仅次于一级字。一、二级字表合计6500字,主要满足出版印刷、辞书编纂和信息处理等方面的一般用字需要。

三级字表收字1605个,是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和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用字中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主要满足信息化时代与大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